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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 - We're all time's captives, hostages to eternity.

November 23

准备好了吗

周末晃去Brooklyn的Spoonill&sugartown逛逛,然后和孙小姐等人去听小河。
最近不是经常被认做日本人(日本人有这么大只的么),就是被当成脑残90后。
孙小姐评论说,不错,你已经找到路了,我可是过了好多年才明白过来。
实际上,我根本看不清路在何方。每天醒来,又觉得沧桑了点。
过去五年,在找到爱,丢掉爱,找到梦想,丢掉梦想中折腾掉了,
09年末,站在2010的门外,发现自己一无所有,回到原点。
想来如果现在算是找到了路,那么赶紧打点一下出发,应该不算太晚。
坏就坏在我做什么事都没有决心,颠来倒去,朝三暮四,
青春就荒废在我这N团找不到线头的思绪中了。
要痛定思痛,洗心革面,勇敢地迎接本命年哪!
 
October 16

想念LA及其他乱七八糟⋯

11月未到,纽约已经露出了狰狞的面孔。今天只有6摄氏度,并且阴雨天气将持续整个周末。这种情况下,自然免不了YY夏天在LA的日子。虽然我最喜欢的城市是波士顿和旧金山,不过LA也自然有她的杀手锏,否则不会吸引源源不断的新移民。夏天在Asian American Journalists Association举办的年会上,我听了一个有关记者如何利用人口普查资料上的信息充实报道的讲座。在人口普查委员会提供的资料中,有这样一个统计数据:在家不以英语作为日常会话的人口比例。这个数据马上让我想到包容度 —— 一个不以英语会话交流的家庭,多数是新移民,能够接纳最多新移民的城市,必然有它公认的包容度和多元性。可以想像,Texas,Iowa这种地方的数据很低——我有一个朋友告诉我,他的同事曾经住在南部一个几乎全是白人的小镇上,镇子上的人不欢迎他,做各种暗示企图让这个碍眼的黄种人搬走。California, New York自然是数据最高的地区。大选时蓝色的州大多比较liberal,所以数据也相对较高。话说回来,即便Texas全州的人都向你张开欢迎的双臂,你也不一定就愿意向其投怀送抱——毕竟,新移民还要考虑很多实际的问题,以爱热闹的中国人为例,肯定希望住在华人比较多、中国超市比较多、具有中国特色的消费场所(卡拉ok,麻将,etc)比较多的地方。LA就是这样一个地方。所以在LA,有几乎一般的居民在家里是不以英语为交流语言的, 比例为全美之最。不科学地推断一下,LA是全美最Diverse的城市。

到了LA才体会到波士顿有多white。暂且不谈LA的南美移民,仅从Asian的角度讲,这里就有很多Chinatown(传统的是一个,新兴的好多个),还有Japan Town, Korean Town,专门的菲律宾人社区、越南人社区⋯⋯规模之大,令人瞠目。对我这个无比热爱Aisan food的人来说,这里真是“天使之城”。每天和Charlie吃正宗得不得了的中餐,或者去Japan town吃日本菜,逛逛我喜欢的yamazaki,尝尝抹茶冰淇淋,还有每天离不了的frozen yogurt。这在Boston是不可想像的。虽然现在在纽约,资源比波士顿确实丰富不少,可是比起LA,生活质量还是低了很多。在LA,1K可以share不错的room了吧?还有游泳池和自己的bathroom。在纽约,1K在曼哈顿哪儿都住不了。再说天气,现在是10月中旬,我已经把冬天的衣服拿出来了——想想上海的某些冬天,都有10来度呢,纽约这才秋天就只有6度了,冬天还让不让人活了?记忆中Boston的冬天很温暖,可能是因为自己被很多幸福笼罩吧。以我现在的状态,真的很难想像今年冬天自己会狼狈成什么样。于是就动起了加州的念头。

在出国前的选校阶段,我就知道自己一定会去东部。总觉得LA很plastic, 而东北部的intellectual氛围比较合我心水——看来,是我高估了自己的精神层次,低估了自己的物欲需求。NYC暂且不谈,我的生存能力和抗干扰能力比较差,即便留在美国,我也不会愿意长久住在这么tough的地方;Boston都是学生和做科研的人,我愿意定居这个世外桃源,可惜我的能力目前不允许我这么做——如果可以重新计划人生,我觉得本科应该到波士顿地区读,哪怕不是Harvard, MIT,这个地区有很多学校,排名普遍比较高,而且资源共享,简直是学生天堂;SF简直是西部的Boston,都是小而精致,而且SF媒体产业也比Boston发达,气候又温暖⋯⋯不过真是非常非常贵啊,这点也和Boston没差!!最后,不得不再提当初被我鄙视的Plastic City  —— LA。

生活上来说,华人社区很多,非常便捷;生活成本虽然不低,但是要比Boston,NYC便宜;每天阳光充沛,随便拣个日子就可以去海边散步;好学校也很多,USC的传播学院和电影学院都享有盛名,UCLA也是UC系统中排名第2的世界名校;我将来发展的方向似乎产业都在洛杉矶地区,虽然我对奢侈品文化有点偏见,但是洛杉矶地区还是有非常丰富的文化产业和才华横溢的艺术家的。唉,目前只能暂时stuck in NYC, try to have fun.


在Santa Monica住在前老板家里,就在3街旁边,是购物的好去处。我的物欲不算强,window shopping即可。倒是3街上的Pinkberry,是我每天的必经之地。和Charlie一起在阳光里吃frozen Yogurt,欣赏3街上来来往往的cute gay couple,其乐无穷。前任老板的家里也很有特色,我好奇是不是每个艺术家都有囤积的毛病。反正Julie是如此。我最喜欢的莫过于安东尼霍普金斯送给她的他亲手完成的油画以及他创作的第一部交响乐。此外还拜访了她的工作室,顺便一起improvise几张作品,暂定名为“Think Tank"。






September 16

时装周的名利场

这次搬来纽约真的很辛苦。无亲无故,没车没钱,结果只能是蚂蚁搬家。为钱的事情发愁真的很烦,听说不少艺术家不得不靠卖艺和帮别人看门来维持生计,那还不如用年轻时的前20年赚够下半辈子需要用的钱,然后踏踏实实安心做喜欢的事呢!可惜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那么简单,如果人的思维和感受能够被保鲜,这种把生命分成前半段和后半段的策略才有可行性。毕竟,大部分人的生活轨迹是consistant的——身不由己才是常态。你走的每一步都预示着你的下一步,直到埋头走了很远,猛然回头,才会意识到自己离当初的计划游离得有多远。

说说服装周吧。我对fashion没有任何热情。One of the reasons that I define myself as a non-typical Shanghainese girl is because of the absence of vanity in me. 我喜欢美好可爱的东西,不过我对拥有的欲望没有大多数女生那么强烈。生活在上海这座被无孔不入的奢侈品和消费文化占据的城市,说一点都不care名牌,是不可能的。不过,可能是父亲从小用辩证法教育我的缘故——我一直更偏爱带有感情色彩的东西,觉得这些才拥有长久的价值,比如我一直收藏着从小学开始写过的纸条,日记,信件等; 加之母亲历来勤俭持家,所以买东西我也偏向实际功用多于附加价值。偶尔会花钱买点装饰物品,但是绝不追逐潮流,想来是我的原则。喜欢高质的东西,但不能做时尚的努力。稍微对fashion industry了解一点的人都应该知道它是怎样一个senseless的factory.

因为帮朋友公司忙,免费去服装周见了点世面,拍了几张照片。印象比较深的是fashion night, 整个第五大道上是名人云集。各大名牌店都张灯结彩,大搞派对,并免费派送纪念品,路人——大概都是买时尚单的人吧,也都精心打扮过,好像杂志上的美女帅哥们今晚全都聚集到5th Ave了。我本来在7th ave的scoop拍照,后来又莫名被带去5th ave,在Saks百货百无聊赖等回家时,居然在一家店里碰到了Justin Timberlake! 只听一阵尖叫高过一阵,人越聚越多,几乎都是女粉丝。下了楼,路过另外一家店,又是人头济济,我问一个路人里面是谁,她说是gossip girl里某人,名字我都忘了,看来我离时尚真的不是10万8千里的距离阿。没救没救。大家都那么美,那么富有,我还是洗洗睡吧。出门顺便领几个香水和chanel小样。

在Bryant Park看Fashion show的某晚,突然看到门口有一群中年大妈,打扮得也和上海菜场里的大妈差不离——正在以100分贝的上海话讨论着什么,吸引了我的注意。好奇心驱使我上去用上海话搭讪,结果大妈们很热情地告诉我,她们是Ralph Tucci的裁缝—— 当晚展示的所有2010年春装都出自她们的妙手。每位大妈都有工作人员的名卡 —— 在这场整个时装周期间最受欢迎的show开场前,不知道有几百位兴致冲冲赶来却扑了个空的有钱人或者时尚达人,只能干巴巴地在外面看大屏幕,而这些来自上海的“技术移民”——一点英文都不懂,估计连她们的老板名字都不会拼写的女人们,才是这场盛大晚会的主角。周围的人不时还投来一种提醒大妈们打扮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目光——他们可否知道,那些令人惊艳的、美不胜收的衣服,是由这些来自7000多英里之外的裁缝制成的。一位大妈自豪地炫耀着自己的技能,“最后一分钟,我还改了一个袖子呢,你看,就是出来的最后一套,灵伐?”我突然有种恍若隔世的荒诞感。

Anyways,偶尔为之,时装周还是很美妙的。这就是纽约,所有人都能找到自己热爱的事业。
有时候走在路上,看着奇装异服的怪人们,我才真正体会到陈文茜所说的那种“自由”——
每个人的打扮都透露着关于他/她的秘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和个性,那么真,那么美,那么自由

A glimpse of fashion w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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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30

一周年

去年此时,我彪悍地带着三个总共被罚款2000rmb的箱子风尘仆仆地降落到beantown;被一个素未谋面的、醉醺醺的学长飞车送到Amy家。一路上不知是小车滋溜得太快,还是时差没倒过来,反正激动得睡意全无,尽管当时已是夜里2点。我还记得那份紧张的心情。转眼已是一年。

今天,在小星的帮助下,再一次大包小包地回到Amy家。台阶上熟悉的青苔味,一切好像都没有变。唯有Ez进入青春期的变声现象提醒我时光的流逝。去年此时,我还沉浸在olympic的无穷回味中。去年此时,我的大学闺蜜们还未嫁作他人妇。去年此时,我还只是beantown的陌生人。今天搬家时,才发现一年下来,自己囤了这么多杂物,在角落里提醒我这一年的得失、悲喜。

可以肯定的是,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飘摇过。在颠沛流离中,看到了自己不曾注意到的勇敢和脆弱。幸运的是无论何时何地,我总能遇到好心人和有趣的人。虽然各种遭遇和意外让我比以前多了层警惕,但庆幸自己没有失去最初的信念和理想。明年此时,我会在哪里?We'll see.


August 19

三周旅行概述

太多太多美好的回忆。突然决定旅行,就买了3天后的机票,匆匆做完功课,拖着一个登机箱,背着破旧的摄影包,在室友“you're such a light packer!!"的惊叹下,于晨曦微露中溜出波士顿。

破破烂烂的心情在旅行的日子里像进了疗养院,拾掇得倍儿精神地回到原点。走出机场的那个瞬间,在波士顿一如既往的潮湿闷热的shitty weather中,居然有种回到家的亲切感。这个可爱的小镇,太是我的type了。Chicago太大,LA太假,SF虽然不错,不过对我而言 Harvard Square的funky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比这更甚的恐怕我的心脏会吃不消。原来Boston才是我的town。small but functions, clean and green,社会构成简单到几乎可以概括成不是读书的就是教书的,各种independent 书店和影院,空气里那么一点点intellectual snobbish的味道,chinatown没有繁华到让我在各种餐馆里indulge 自己思乡的胃(在LA每天都控制不住下馆子),却也足够找到必备的食材和调料,去任何地方远近都刚刚好,安全程度自然不必说。

跑题了。应该说说我的旅行。

因为是自己走,所以制定的行程完全根据个人喜好,很多著名的景点并没有一一拜会,要找攻略的同学还请自己搜索。一路每到一个城市,玩的重点基本两类:一是museum,二是food。

对 chicago的public art早有耳闻,加之高中时非常感兴趣的建筑师Wright早年也是base在chicago,所以我在该城待了整整一周。期间,去了藏有大量印象派作品 的Art institute of Chicago、arthitecture fundation、Museum of contemporary art、Museum of Contemporary photography、Frank Lloyd Wright home and studio...etc.特意做了功课,还赶上了每月一度的indie designer & antique market, 大开眼界。在某个塔罗牌的摊位前付了某神秘女10美元算了10分钟的事业命,被告知将从事和idea有关的工作并将穷困潦倒。好吧,我认命。当然我也去了 一些景点的⋯⋯比如那个pier,后来我发现SF和LA都有很多pier,而且pier都差不多,不是摩天轮就是麦当劳和其他touristy & shitty attraction,今后决定不去pier. 在Chicago坐船游Michigan湖挺有意思,主要是为了看建筑,奇形怪状,百看不厌,加上楼后面的故事就更有味道了。

网上可以模拟游览一 下:http://www.chicagoloopalliance.com/looptheloop/landmarkloop/index.htm

以及,以及数不清的gallery,我认为,除了黑格尔小逻辑,还有另外一种引起头痛的好方法,就是看当代艺术。

 

芝加哥千僖广场的免费露天音乐会,每年夏天都有好几场。


这个是当地比较有名的stuff pizza。我觉得就是用面饼作成一个盆,里面倒满pizza,很恐怖⋯

 

芝加哥鳞次栉比的高楼⋯⋯

约会莫奈。。。。卖颜料的应该不等莫奈开口就知道这位老主顾要哪个颜色吧⋯⋯

话说Art institute of Chicago的印象派收藏真令人惊叹。

在broadway的某独立影院里看到的,很Q。

Museum of science and industry,这个博物馆超级大!!!里面最有名的展品大概是二战时期被美军击落的德国潜水艇。

顺便去海德公园区域参观一下obama以前生活的区域。果然这个地区以African american为主。据说现在Obama住所都有tour了。。。

在Indie designer & antique market上看到的LV家具组。

Market里什么都有卖。有中国马桶,古玩,还有非洲人卖当地的工艺品。

indie designer & antique市场上的随拍。


SF 是座美丽的城市,可惜这样cute的外表下,藏着的是美国人均homeless数最高的残酷事实。我也是在这里,第一次住进hostel。SF的 hostel全球闻名,我在网上比较了半天,找到这家位于市中心某个小巷子里的落脚处。价格并不便宜,用号称资深旅友的英国室友的话来说,就是这个价格很 crazy,比欧洲很多hostel都贵,我住的是4人一间,2个上下铺,加税后也要将近50美元一晚,比我在priceline拍的芝加哥的hotel 便宜不了多少(顺便推荐一下这个网站)。不过既然出来玩,总要体验一下背包族的生活嘛。再说每天自己跟自己说话,也怪神经质的。hostel有很多 social的机会,可以多认识点朋友。

 

此图仅供点缀,我不认识图中的姑娘们。地上的手指还算不错。

Anyways, 第一天晚上的室友分别是某自称真名"Princess"的African American MM,此女行踪神秘,没有多聊;还有个气质非凡的Asian MM,来自加拿大,问她是做什么的,她答“self employed",我马上就来了劲,很八卦地刨根深究,结果answer是“spiritual teacher”,我更加好奇,问这个职业是做咩的,结果跟她展开了哲学和宗教的研讨会,在这个我们俩都刚刚抵达的房间,半夜11点和陌生人讨论这种话 题,难怪把"Princess"MM吓跑了。另外一个可爱的MM是美国人,30岁看上去像高中生,把我汗颜到墙角里。她是正统的基督徒,看上去心地善良, 出事处处为别人找想,平时是做幼教,睡前要诵经,结果引来Asian MM的一通lecture,此处不细谈。Asian MM喜欢边聊天边用卷发棒弄头发,作为拙于打扮的女生,我本来想虚心地问她是不是晚上弄头发第二天形状会保持得比较好,结果她弄完头发后,换好衣服,潇洒 地出门了。原来是出去happy呀。我和30岁的幼教老师聊了几句,就在期待第二天explore sf的心情中会周公去了。经过这一夜之后,我就和这些女人没再见过(除了一起骑了一天车的幼教MM外)。缘分好奇妙。后来,我又有了爱尔兰室友、德国室 友、以及一个英国室友。爱尔兰人说自己27岁,英国人也很激动地迎合说自己同龄。可惜我是学新闻的,第一堂课老师就会教你要核实细节(if your mother says she loves you, tell her to prove it),我的habitual skepticism让我很小人地问她“你属什么?”她说“snake”。⋯⋯好吧,我还真小人,偏要知道真相,真相hurts啊!觉得在hostel的 日子有很多可以写,不过一口气写不完。

 

在SF做了件很傻的事情,就是和老外一起骑车。简直让我惨到骑车骑出内伤来。地图上近近的两个点,在SF骑起来真是难,上上下下,妖风又大,半路又不能掉队,两个同行的老外骑得飞快,到最后我简直要一命呜呼,回去时连脚都发抖。在SF要骑车环城的同学,请三思。

 

 

旧金山简直是西海岸的波士顿。。。很小很方便,天气很shitty,虽然冬天不下雪。

居然也有clam chowder。。。不过是sour dough版,我还是prefer 波士顿的版本。

 

 

有 一种比较fun的交通工具,想必大家都知道,就是cable car。因为太受欢迎的缘故,几乎已经不能成为本地人daily commute的交通工具,游客们光排队就要排上一个多小时。鉴于本人比较spontaneous & crazy,所以我来来回回坐了好几次,就是坐不厌,可能还是太孩子气吧。最后同行的人都不要我了,可我还是一个人照排不误。每次坐cable car,即时是看游客们新奇的表情和啧啧惊叹,也是很有意思的。cable car driver应该是一个比较开心的职业。

 

 

 

SF的MOMA很有看头,运气超好地碰上Richard Avedon的回顾展,整个museum一半以上都是photo展品。

 

 

LA 的经历比较幻灭。最开心的自然是和Charlie游LA,被骗上disneyland的太空飞船,上去后我后悔到肠子都青了,惊叫到现在嗓子还嘶哑着。最 没面子的是,整个过程我就听到自己的 solo scream,估计周围的人在enjoy星空的同时,都在curse我这个自不量力跑来坐过山车的老女人。我最喜欢的还是winnie the pooh,和hk disney一样,smooth & easy,winnie又很可爱——都是穿着尿布的小孩来坐这个项目,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Charlie同学嘟哝着也跟我加入了超龄游客的队伍。

 

其 余时间,都游荡在LA的声色中了⋯⋯Getty's museum, LACMA, Anneberg photography space, 还有hollywood 和beverly hills各种designer的小店⋯⋯还有Venice beach附近的艺术家聚集区⋯⋯还有⋯⋯在LA真的很娱乐身心,我这个boston乡下来的小姑娘马上就迷失在五光十色中流连忘返不知所以。我也很清楚 自己的crush last不了多久,就personality来讲,我最comfortable的地方,还是这个东海岸的大学城。

 

最后来个特别的结尾。

LA之行的另一个目的是拜会故知。

在和某艺术家同住的那些晚上,我每天太阳一落山就感到房间里有种恐怖的气氛,想像一下,你半夜醒来会是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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